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北京市大興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綠惠源果蔬店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興市監(jiān)處罰〔2023〕1376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興市監(jiān)處罰〔2023〕1376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綠惠源果蔬店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個體工商戶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 |
| 工商注冊號 | ——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違法行為類型 | 《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九)項 | |
| 違法事實 | 經查,北京綠惠源果蔬店于2023年2月8日從廊坊啟融商貿有限公司購進廊坊市廣陽區(qū)北旺鄉(xiāng)柒戒拉皮加工部生產的東北水晶拉皮,生產日期為2023年2月5日,保質期15天,共10袋,進貨單價1.2元,共12元,銷售單價為1.5元,本產品于2023年2月20日(保質期內)之前共銷售合格產品9袋,來電人2月24日購買以上過期產品1袋,貨值金額共計1.5元,違法所得共計1.5元。 | |
| 處罰依據 | 《北京市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 |
| 處罰內容 | “小規(guī)模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六項至第十一項,第十七條第七項、第八項,第十九條第五項,第二十條第二項規(guī)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城管執(zhí)法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對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食品攤販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由原許可部門吊銷許可證?!爆F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000元;沒收違法所得:1.5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1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0.00015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6-02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02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大興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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