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寧波市菜市場管理條例》(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了菜市場建設管理應遵循的四項原則(即統(tǒng)一規(guī)劃、規(guī)范管理、市場運作、政府扶持)和三性定位(進一步增強菜市場的民生性、公益性、社會性功能),強化了菜市場專項規(guī)劃的編制要求和實施剛性,厘清了菜市場舉辦者的主體責任和各部門的行政監(jiān)管職能。
《條例》對菜市場舉辦者、經營者、消費者等一些行為進行了明確,它們均關乎菜市場品質、每個人的“錢袋子”。值得關注的有這幾點:
【市場舉辦者】
菜市場應該劃定自產自銷攤位,不得收取攤位使用費,但可以收取必要的環(huán)境衛(wèi)生保潔費;舉辦者向自產自銷農民收取攤位使用費的,由區(qū)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退還攤位使用費;拒不改正的,處非法收取的攤位使用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依法登記的菜市場,擅自關閉或者停止經營,或者將菜市場全部或者部分營業(yè)面積采取分割出租、轉讓等方式調整為其他用途的,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處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有非法所得的,沒收非法所得。
【經營者、消費者】
菜市場內經營者要公示每個菜品的價格,市場舉辦者要督促經營者明碼標價。
菜市場銷售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制品未按照規(guī)定使用防塵、防蠅、防鼠、防蟲設施設備,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穿戴工作衣、帽、口罩的,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并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在菜市場內吸煙,經市場管理人員勸阻無效的,最高將受到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行政處罰。
攜帶犬只等寵物進入菜市場營業(yè)區(qū)域,經市場管理人員勸阻無效的,將受到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限制不必要的非機動車進入菜市場營業(yè)區(qū)域。
《條例》還創(chuàng)設了具有寧波特色的違法行為處罰條款,如針對螃蟹捆扎過度包裝的問題,規(guī)定水產等捆扎物的重量、材料等未按照國家、省、市標準執(zhí)行的,沒收非法所得,并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責任編輯:陸明)
本網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于中國質量新聞網,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若需轉載本網稿件,請致電:010-84648459。
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質量新聞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網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直接點擊《新聞稿件修改申請表》表格填寫修改內容(所有選項均為必填),然后發(fā)郵件至lxwm@cqn.com.cn(郵件主題請務必以“企業(yè)名稱+稿件修改申請”形式命名),以便本網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