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日,消費者許某到消保委辦公室反映,去年12月8日,中原國際商貿城某品牌家具全屋定制銷售部搞促銷活動,電話邀請消費者到店參加活動。晚20:10消費者到店,商家一再催促活動快結束,可以先搶占一個優(yōu)惠名額,若是以后不訂,錢能退,于是就向商家微信轉賬1萬元,預定了交1萬頂2.18萬、28m2櫥柜、衣柜任意做(顏色限定幾款)活動,后來雙方就訂制細節(jié)溝通時,發(fā)現(xiàn)與當時宣傳活動內容不符、商家限定許多不合理條款:五金不含、超出面積按原價付、服務態(tài)度前后差別大等。
接投訴后,工作人員立即進行調查處理。3月7日對該銷售部下達《投訴調查函》,要求店家書面答復我會,后多次與該店負責人電話溝通,經營者一直以退款可以,要扣除2000元前期量房、設計等費用。無奈3月11日工作人員通知組織雙方到辦公室進行調解,告知經營者意向金不是定金,促銷活動內容與實際有偏差、侵犯的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免費量房、設計不應只是口號。后經過努力,反復做商家工作,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xié)議,商家退還預定活動意向金1萬元,至此,此投訴得到圓滿解決。
【案例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guī)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guī)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第二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使用方法等問題提出的詢問,應當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p>
企業(yè)的形象和口碑是一家企業(yè)能否長久經營和持續(xù)發(fā)展的決定因素。本案中,商家營銷活動時宣傳的免費量房、設計不應附帶條件,少一些套路、多一些實誠,才是企業(yè)贏得市場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