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明)“自古譙郡多名士,豈知瓊釀到天涯”。6月4日,記者獲悉,“中國老八大名酒”之一的古井貢酒被國家質檢總局日前公布為“國家原產地域保護產品”。
2002年3月,安徽亳州市政府向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申請,并向國家質檢總局呈報了古井貢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的申請,得到國家質檢總局的受理。公告發(fā)布后,亳州市人民政府立即組織人員,成立了古井貢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報辦,并確立其保護范圍。同年12月,中國標準化協(xié)會原產地域產品國家標準起草工作組在北京召開了“古井貢酒等原產地域保護國家標準工作會議”,會上對標準草案廣泛征求了意見,并對反饋意見進行了反復討論,經整理后形成了標準送審稿。2003年3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北京召開了古井貢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專家審查會,會議正式審查通過了古井貢酒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為了能夠使原產地域保護制度落到實處,古井貢酒原產地域保護申報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研究并制訂了具體的管理措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進一步規(guī)范了古井貢酒的生產和銷售,預防該產品在生產經營的延伸擴展過程中被部分不法商家仿冒,從而能夠讓消費者更加放心地買到貨真價實、有質量信譽保證的古井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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