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溫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發(fā)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監(jiān)測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7號)。

溫嶺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監(jiān)測情況的通告
根據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編號為NO:202248780)的檢驗報告,涉及我市1家食品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溫嶺市城北溫靜蔬菜店銷售的豇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2年11月9日,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對溫嶺市城北溫靜蔬菜店經營場所經營的豇豆進行抽檢。2022年11月18日,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出具檢驗報告,報告顯示經營的豇豆中甲氨基阿維菌素苯甲酸鹽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溫嶺市城北溫靜蔬菜店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及召回情況:執(zhí)法人員于2022年12月2日對當事人溫嶺市城北溫靜蔬菜店送達不合格檢驗報告,并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沒有發(fā)現有同批次豇豆銷售,其余同批次豇豆已全部銷售完畢。因當事人無銷售臺賬記錄,無法進行召回。
(三)2022年12月2日我局對溫嶺市城北溫靜蔬菜店涉嫌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案調查。2023年1月30日,該案完成辦理,并于當日下達處罰決定書(溫市監(jiān)處罰〔2023〕301號)。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fā)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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