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貴陽3月12日消息(記者王珩 通訊員黃小勝)3月10日,貴州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落實省直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疫情影響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
《通知》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在今年6月30日前持住房公積金緩繳的申請到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企業(yè)緩繳期間,職工繳存時間連續(xù)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同時,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的證明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的,證明有效期可延長至疫情防控結束后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