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廣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市內生產經營的16大類食品[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產制品,糕點,特殊膳食食品,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含餐飲具),食用農產品]進行監(jiān)督抽檢,共2156批次。其中,抽檢實物質量合格樣品2122批次,實物質量不合格樣品34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情況
1.糧食加工品199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91批次,不合格1批次。
3.調味品114批次,不合格5批次。
4.肉制品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5.飲料113批次,不合格3批次。
6.茶葉及相關制品175批次,不合格3批次。
7.蔬菜制品45批次,不合格2批次。
8.水果制品150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9.蛋制品80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0.水產制品10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1.糕點3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2.特殊膳食食品17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3.特殊醫(yī)學用途配方食品14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4.嬰幼兒配方食品262批次,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15.餐飲食品(含餐飲具)51批次,不合格1批次。
16.食用農產品630批次,不合格19批次。
二、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廣州市、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已依法對不合格食品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對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經營、召回等措施。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建議消費者選擇證照齊全、信譽良好的商家和平臺進行消費,并索取和保存購物消費憑證。購買食品時,應注意查看食品包裝或標簽的名稱、規(guī)格、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加工單位及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清晰,食品貯存溫度是否達到標簽標示的要求,不要購買無生產加工單位、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的食品,不要購買宣稱能治療疾病的食品,不要到無證無照、環(huán)境衛(wèi)生差的餐飲店或流動攤檔消費購物。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jiān)督,如發(fā)現生產經營問題食品的線索,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或12345。
附件:
(本抽樣檢驗結果及有關數據不得用作商業(y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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