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網站發(fā)布行政處罰信息【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龍華)應急罰〔2023〕389號】,涉及深圳市源巨金屬有限公司。該公司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深圳市源巨金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300326246334R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法定代表人 | 李萬橋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深龍華)應急罰〔2023〕389號 | ||||
違法行為類型 |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 | ||||
違法事實 | 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 ||||
處罰依據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五)項及《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3 年版)》違法行為編號 1024 號及《深圳市規(guī)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若干規(guī)定》第十七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處罰內容 | 決定給予人民幣 5500 元(伍仟伍佰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 | ||||
罰款金額(萬元) | 0.550000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11-17 | ||||
處罰機關 | 深圳市龍華區(qū)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