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信用中國(廣東湛江)網站發(fā)布一條處罰信息,涉及湛江粵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具體信息如下: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湛江粵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40800669803657P | |||
| 組織機構代碼 | 工商登記碼 | 稅務登記號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法定代表人 | 葉**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類型 | |||||
| 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 |||||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粵湛交罰[2023]00353號 | ||||
| 違法行為類型 | 《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 | ||||
| 違法事實 | 2023年7月23日08時50分,本機關執(zhí)法人員在湛江市赤坎區(qū)寸金路寸金市場公交站對粵GD5678客車實施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檢查,經查粵GD5678客車道路運輸證業(yè)戶名稱是湛江粵達汽車客運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是市際包客,你(單位)林**駕駛粵GD5678客車從事道路客運經營中實施包車客運經營者不能提供有效包車合同的行為,當事人該行為一年內第三次以上被查處,以上事實有現(xiàn)場筆錄、詢問筆錄、現(xiàn)場照片、視頻資料等證據證實。本機關于2023年9月13日向你(單位)送達了粵湛交違通[2023]00380號《違法行為通知書》,告知了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等權利,你(單位)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 ||||
| 處罰依據 | 《廣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四)項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罰款人民幣叁仟元整(30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0.3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9-25 |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9-25 | ||||
| 處罰機關 | 湛江市交通運輸局 | ||||
| 數據來源單位 | 湛江市交通運輸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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