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質量新聞網(wǎng)訊 4月26日,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對北京八寶軒殯葬服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石市監(jiān)處罰〔2023〕1484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石市監(jiān)處罰〔2023〕1484號 | |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八寶軒殯葬服務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對人類別 | 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 |
| 行政相對人代碼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110107L63113777F |
| 工商注冊號 | 110107604151168 | |
| 組織機構代碼 | —— | |
| 稅務登記號 | —— | |
| 事業(yè)單位證書號 | —— | |
| 社會組織登記證號 | —— | |
| 相對人證件號碼 | —— | |
| 法定代表人 | 王雪麗 | |
| 違法行為類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 |
| 違法事實 | 2023年1月1日你單位銷售商品、提供殯葬服務收費49100元,包括接尸費2000元、存尸費8000元、骨灰盒費用29800元、抬尸費2000元、壽衣費5800元、穿衣凈身費1500元。你單位報價之后,整單優(yōu)惠了6000元,實際收取43100元。你單位2023年1月1日、1月4日共退還消費者39100元,最終收取4000元壽衣費。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緊急措施”的規(guī)定及《北京市定價目錄》定價項目“殯葬基本服務收費”中包含“定價范圍包括遺體接運費、存放冷藏費(含醫(yī)院太平間)、火化費、骨灰存放費(民政部門提供的除墓地外的骨灰存放服務)”,你單位收取的存尸費、接尸費項目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政府定價范圍。 依據(jù)《關于調整部分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的函》(京價(收)字[2001]351號)的接尸車運輸費收費標準“中檔車的收費標準為起價50元,10公里以上5元/公里,低檔車的收費標準為起價30元,10公里以上2.4元/公里,夜間(18時至次日早8時)出車,車費加收50%,運輸費收費按往返計算,汽車空駛費,因家屬變更放空返回,按半價收費”、冷凍存尸費的收費標準“3日以內(含3日)每具每日30元;3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你單位收取的接尸費2000元、存尸費8000元屬于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接尸車運輸費、冷凍存尸費。你單位未按上述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收取接尸車運輸費、冷凍存尸費的行為屬于不執(zhí)行政府定價的行為。 你單位2023年1月4日銷售壽衣未公示價格,2023年1月29日我局對你單位實際經營地現(xiàn)場檢查,你單位銷售壽衣公示了價格。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guī)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guī)定》第六條“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guī)定,你單位未標示壽衣價格的行為屬于未按規(guī)定明碼標價的行為,你單位已改正。 你單位登記住所為北京石景山區(qū)八寶山地鐵站北100米博古藝苑工藝品市場殯葬區(qū)17號,實際經營地為北京市石景山區(qū)何家墳村127號。自你單位登記事項實際發(fā)生變化至2023年2月9日,你單位未變更登記住所,未公示實際經營地址。2023年2月10日你單位通過北京市企業(yè)信用信息網(wǎng)自行公示實際生產經營場所的地址。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你單位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變更住所的行為屬于未變更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行為。你單位通過北京市企業(yè)信用信息網(wǎng)自行公示實際生產經營場所的地址,符合《北京市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第十二條“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下列措施簡化市場主體注冊登記手續(xù),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五)市場主體可以在登記住所以外的場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但是應當通過企業(yè)信用信息系統(tǒng)自行公示實際生產經營場所的地址”的規(guī)定,視為已整改。 你單位提供殯葬服務收費49100元,報價后,整單優(yōu)惠6000元,實際收取43100元。你單位未記錄接尸車運輸費公里數(shù)。你單位無法提供收費票據(jù)、賬目。因此,無法計算你單位實際收取43100元中包含的接尸車運輸費、冷凍存尸費的數(shù)額。依據(jù)《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十八條“本規(guī)定中以違法所得計算罰款數(shù)額的,違法所得無法確定時,按照沒有違法所得的規(guī)定處罰”,本案按你單位無違法所得。 | |
| 處罰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 | |
| 處罰類別 | 罰款 | |
| 處罰內容 | 現(xiàn)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罰款:150000元; | |
| 罰款金額(萬元) | 15 | |
|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的金額(萬元) | —— | |
| 暫扣或吊銷證照名稱及編號 | —— | |
| 處罰決定日期 | 2023-04-26 | |
| 處罰有效期 | 2099-12-31 |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26 | |
| 處罰機關 | 北京市石景山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 |
| 備注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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