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1年7月份,安徽池州市各級消保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6件,解決46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0000元,接待來訪和咨詢143人次。
一、投訴基本情況
1、根據投訴性質分析:
售后服務12件,占26.1%;質量11件,占23.9%;價格10件,占21.7%;合同4件,占8.7%;其他4件,占8.7%;虛假宣傳3件,占6.5%;假冒1件,占2.2%;人格尊嚴1件,占2.2%。
2、根據投訴類別劃分:
商品類投訴24件,占52.2%;服務類投訴22件,占47.8%。其中,食品類11件,占23.9%;服裝鞋帽類6件,占13.0%;家用電子電器類4件,占8.7%;首飾及文體用品類1件,占2.2%;日用商品類1件,占2.2%;房屋及建材類1件,占2.2%;生活、社會服務類7件,占15.2%;教育培訓服務4件,占8.7%;公共設施服務4件,占8.7%;其他商品和服務3件,占6.5%;文化、娛樂、體育服務2件,占4.3%;電信服務2件,占4.3%。
二、投訴熱點分析
1、食品類投訴居高不下。7月份,全市消保委共受理食品類投訴11件,占23.9%,居商品類投訴第一。主要反映食品過期、變質、含異物,食品包裝沒有標注生產日期,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如消費者施先生反映在某快餐店點了外賣漢堡,食用后出現身體不適,遂投訴。
2、售后服務類投訴比重上升。7月份,全市消保委共受理售后服務問題投訴12件,占26.1%,與上月(2件)相比大幅增加。主要是投訴退還押金遭拒、產品“三包”履行不到位、教育培訓服務質量差及退款難等。如楊女士反映其在石臺縣七都液化氣站退還液化氣罐(2020年6月6日購買,有合同)時,商家以沒有發(fā)票為由拒絕退罐,遂投訴至石臺縣消保委。經調解,七都液化氣站同意退還液化氣鋼瓶押金170元。
3、傳統(tǒng)消費領域仍是投訴熱點,服裝鞋帽類、家用電子電器類等傳統(tǒng)消費商品和居民生活息息相關,投訴量較多,共計10件,占總投訴量的21.7%。消費者反映較多的是產品質量及售后等問題。(通訊員 程勇)